綠色台玻
能源管理
台玻透過窯爐設置蓄熱室熱交換,以提升玻璃生產流程中的能源使用效率,以及最佳控制技術的純氧燃燒槽窯等節能措施,減少營運成本對環境衝擊。2025年因廠區優化能源使用,將窯爐逐步汰換為雙燃料系統,降低重油用量達27.45%。
台玻主要能源使用類別包含電力、重油、天然氣及柴油,無電力或出售能源(電力、熱、冷、蒸氣),歷年各項能源的使用量如下表:
歷年台玻各項能源使用量

註1. 單位燃料熱值參考能源局之能源產品單位熱值表,分別為:(1)重油(蒸餘油) 9,600 Kcal/L、(2)柴油 8,400 Kcal/L、(3)天然氣 6,700 Kcal/M3、(4)液化石油氣 LPG 6,635 Kcal/L、LPG 1Kg=1.818L、(5)電力 860 Kcal/ 度。
註2. 能量單位換算:1 Kcal = 0.0000041868GJ ( 吉焦 )。
註3. 台玻能源計算僅包含整體生產廠區(桃園廠、新竹廠、台中廠、鹿港廠、鹿港平板廠、彰濱廠),不包含北公司。
單位產量能源耗用強度

單位產值能源耗用強度

註1. 平板玻璃計算範疇包含台中廠、鹿港平板廠、彰濱廠;玻璃容器計算範疇包含新竹廠;玻璃纖維計算範疇包含桃園廠、鹿港廠。
註2. 能源耗用強度計算採用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包含重油、柴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與外購電力。
廠區太陽能板建置成果
台玻已完成年度太陽能板建置計畫,達成8,784 KW容量的建置,總建置費用為3.8億元。2025年各廠區太陽能板總發電量達1,144萬度,共節省4,259萬元電費,替代外購電力,減少因能源使用導致之碳排放量,為環境永續盡一份心力。台玻各廠區太陽能發電績效詳如附錄九。

溫室氣體管理

邁向國際標準驗證,強化碳管理與低碳產品競爭力
2025年已取得2024年母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外部驗證
台玻母公司於2025年完成並取得2024年度母公司 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盤查外部第三方查驗證證書,驗證範疇涵蓋母公司營運活動之範疇一、範疇二及部分範疇三排放。未來台玻也將持續強化溫室氣體數據管理的準確性與可信度,擴大全集團通過驗證之範疇,為制定減碳策略與達成淨零目標奠定基礎。
台玻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包含主要排放源,如重油、柴油、天然氣、LPG、電力、白雲石、石灰石和純鹼,分為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直接排放源包括製程使用能源(重油、柴油、天然氣等);間接排放源為外購之電力。2025年直接碳排放量約30.3萬噸CO2e;間接碳排放量約23.5萬噸CO2e;平板玻璃總排放量約20.9萬噸;玻璃容器總碳排放量約19.6萬噸;玻璃纖維總碳排放量約13.3萬噸。
台玻公司2025年範疇一、二、三碳排放量

註1. 溫室氣體排放計算採營運控制權法進行盤查,計算方法為活動數據* 排放係數*GWP 值(本年度熱值計算依環境部之規範更改為供應商熱值,GWP 值係引用IPCC 第五次評估報告(2013),溫室氣體包含CO2、CH4、N2O、HFCs,無PFCs、SF6、NF3 三類溫室氣體排放。
註2. 範疇三盤查邊界為北公司、桃園廠、新竹廠、台中廠、平板三廠、鹿港廠、鹿港平板廠、彰濱廠。
註3. 範疇三溫室氣體盤查採ISO 14064-1:2018 新版標準,並委託SGS 進行第三方外部查驗。
台玻各產品碳排放量

註1. 平板玻璃之計算範圍包含台中廠(包含平板三廠)、彰濱廠、鹿港平板廠;玻璃纖維之計算範圍包含桃園廠、鹿港廠;玻璃容器之計算範圍包含新竹廠。
註2. 台玻每年委由第三方機構進行前一年度溫室氣體盤查,盤查數據依法登錄於環境部國家溫室氣體平台以及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歷年各類產品排放量

為強化碳排放熱點檢視,以積極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台玻於2023年正式啟動範疇三盤查專案,依ISO 14064-1:2018規範進行溫室氣體範疇三盤查,盤查範疇包含北公司與各廠區,並依重大性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源鑑別,鑑別出範疇三重大排放源,包含來自購買的產品和服務、燃料與能源相關活動、上游運輸與配送、營運過程產生的廢棄物、下游運輸及配送以及下游租賃資產之排放等。台玻已完成2025年北公司與各廠區範疇三之溫室氣體盤查,並通過第三方查證。
自2014年起,台中廠、新竹廠、鹿港平板廠陸續通過國際標準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認證,並且持續取得證書。藉由能源管理系統的建立,將能源使用效率不斷提升,與公司運作策略及目標密切配合,再輔以PDCA (Plan-Do-Check-Action) 機制,進行組織能源運用持續性改善。
單位產量碳排強度

單位產值碳排強度

註1. 單位產量碳排強度計算方式為噸CO2e /噸玻璃、單位產值碳排強度計算方式為噸CO2e /百萬元。
註2. 強度比值計算包含溫室氣體範疇一、範疇二排放量。
能源管理
台玻透過窯爐設置蓄熱室熱交換,以提升玻璃生產流程中的能源使用效率,以及最佳控制技術的純氧燃燒槽窯等節能措施,減少營運成本對環境衝擊。2025年因廠區優化能源使用,將窯爐逐步汰換為雙燃料系統,降低重油用量達27.45%。
台玻主要能源使用類別包含電力、重油、天然氣及柴油,無電力或出售能源(電力、熱、冷、蒸氣),歷年各項能源的使用量如下表:
歷年台玻各項能源使用量

註1. 單位燃料熱值參考能源局之能源產品單位熱值表,分別為:(1)重油(蒸餘油) 9,600 Kcal/L、(2)柴油 8,400 Kcal/L、(3)天然氣 6,700 Kcal/M3、(4)液化石油氣 LPG 6,635 Kcal/L、LPG 1Kg=1.818L、(5)電力 860 Kcal/ 度。
註2. 能量單位換算:1 Kcal = 0.0000041868GJ ( 吉焦 )。
註3. 台玻能源計算僅包含整體生產廠區(桃園廠、新竹廠、台中廠、鹿港廠、鹿港平板廠、彰濱廠),不包含北公司。
單位產量能源耗用強度

單位產值能源耗用強度

註1. 平板玻璃計算範疇包含台中廠、鹿港平板廠、彰濱廠;玻璃容器計算範疇包含新竹廠;玻璃纖維計算範疇包含桃園廠、鹿港廠。
註2. 能源耗用強度計算採用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包含重油、柴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與外購電力。
廠區太陽能板建置成果
台玻已完成年度太陽能板建置計畫,達成8,784 KW容量的建置,總建置費用為3.8億元。2025年各廠區太陽能板總發電量達1,144萬度,共節省4,259萬元電費,替代外購電力,減少因能源使用導致之碳排放量,為環境永續盡一份心力。台玻各廠區太陽能發電績效詳如附錄九。

溫室氣體管理

邁向國際標準驗證,強化碳管理與低碳產品競爭力
2025年已取得2024年母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外部驗證
台玻母公司於2025年完成並取得2024年度母公司 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盤查外部第三方查驗證證書,驗證範疇涵蓋母公司營運活動之範疇一、範疇二及部分範疇三排放。未來台玻也將持續強化溫室氣體數據管理的準確性與可信度,擴大全集團通過驗證之範疇,為制定減碳策略與達成淨零目標奠定基礎。
台玻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包含主要排放源,如重油、柴油、天然氣、LPG、電力、白雲石、石灰石和純鹼,分為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直接排放源包括製程使用能源(重油、柴油、天然氣等);間接排放源為外購之電力。2025年直接碳排放量約30.3萬噸CO2e;間接碳排放量約23.5萬噸CO2e;平板玻璃總排放量約20.9萬噸;玻璃容器總碳排放量約19.6萬噸;玻璃纖維總碳排放量約13.3萬噸。
台玻公司2025年範疇一、二、三碳排放量

註1. 溫室氣體排放計算採營運控制權法進行盤查,計算方法為活動數據* 排放係數*GWP 值(本年度熱值計算依環境部之規範更改為供應商熱值,GWP 值係引用IPCC 第五次評估報告(2013),溫室氣體包含CO2、CH4、N2O、HFCs,無PFCs、SF6、NF3 三類溫室氣體排放。
註2. 範疇三盤查邊界為北公司、桃園廠、新竹廠、台中廠、平板三廠、鹿港廠、鹿港平板廠、彰濱廠。
註3. 範疇三溫室氣體盤查採ISO 14064-1:2018 新版標準,並委託SGS 進行第三方外部查驗。
台玻各產品碳排放量

註1. 平板玻璃之計算範圍包含台中廠(包含平板三廠)、彰濱廠、鹿港平板廠;玻璃纖維之計算範圍包含桃園廠、鹿港廠;玻璃容器之計算範圍包含新竹廠。
註2. 台玻每年委由第三方機構進行前一年度溫室氣體盤查,盤查數據依法登錄於環境部國家溫室氣體平台以及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歷年各類產品排放量

為強化碳排放熱點檢視,以積極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台玻於2023年正式啟動範疇三盤查專案,依ISO 14064-1:2018規範進行溫室氣體範疇三盤查,盤查範疇包含北公司與各廠區,並依重大性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源鑑別,鑑別出範疇三重大排放源,包含來自購買的產品和服務、燃料與能源相關活動、上游運輸與配送、營運過程產生的廢棄物、下游運輸及配送以及下游租賃資產之排放等。台玻已完成2025年北公司與各廠區範疇三之溫室氣體盤查,並通過第三方查證。
自2014年起,台中廠、新竹廠、鹿港平板廠陸續通過國際標準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認證,並且持續取得證書。藉由能源管理系統的建立,將能源使用效率不斷提升,與公司運作策略及目標密切配合,再輔以PDCA (Plan-Do-Check-Action) 機制,進行組織能源運用持續性改善。
單位產量碳排強度

單位產值碳排強度

註1. 單位產量碳排強度計算方式為噸CO2e /噸玻璃、單位產值碳排強度計算方式為噸CO2e /百萬元。
註2. 強度比值計算包含溫室氣體範疇一、範疇二排放量。